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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转站仓储作业及仓储存放项目

作者:新闻发布发布时间:2025-11-05 09:41 浏览次数:

采购信息公示

广州东铁汽车物流有限公司济南中转站仓储作业及仓储存放项目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济南中转站仓储作业及仓储存放项目

2、供应商资格要求:现合同签约供方

3、项目需求:为满足奕派科技与岚图汽车在济南设立前置库的存储需求,同时鉴于当前济南中转站前置库(东风日产库)存量处于高位,现有场地已无法承载新增业务。经综合评估,拟在晏城北货场内另行租赁200个商品车仓储库位,此将导致仓储作业及仓储存放项目发送变化,需要对发生变化的项目进行采购。

4、采购方式:直接采购法

5、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理由:

本次采购系原项目合同期内的变更需求,新增200个库位对应的仓储及配套作业服务,采购标的与原竞争性采购标的完全一致。该供应商已熟练掌握项目服务标准、作业流程及管理要求,能够快速适配新增库位服务需求,有效保障业务连续性与合规性,同时避免更换供方可能产生的衔接风险及额外成本。基于上述实际情况,本项目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条款,制度依据见下。

6、拟使用的直接采购条款:《广州东铁汽车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一)- 5.原项目经过竞争性采购,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一年内添购、合同期内变更/减少需求)相同标的。若累计添购总额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含)项目,无论金额增加多少,采购方案和采购结果一并按采购DOA授权表由对应采购决策授权单位的采购决策会议决定。变更/减少需求,需判定项目合同对应的采购结果是否通过会议决策。若未通过会议决策,需判定变更或减少后的金额(如为开口合同,金额按预计变化数量*调整后预计的单价进行计算)是否达到会议决策标准,若达到则需要上会,若项目之前已经完成会议决策,则变更或减少均无需再次上会,按当次变化金额对应权限进行审批。如使用此条款,应按合同补充协议签订的方式进行增补,协议到期时间与原合同一致;

7、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邮件/书面形式。

8、合同期限: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公示期限:自发布本公示起48小时

10、联系方式:

1)采购项目联络人:

徐研科 电话:13997974609 邮箱:dfwl-xuyanke@dfwlg.com

2)监督窗口联系人:

吴慧娟 电话:027-84289350-80023 邮箱:dfwlcg@dfwl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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