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新闻发布发布时间:2026-04-22 14:47
1、具体项目名称:整车工艺车及皮卡更新
2、拟使用的单一来源适用条件:依据《东风物流(十堰)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一)-1. 东风汽车内企业占主导地位或共同控制企业自身具备相应资质,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并具备优势、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的(如商用车乘用车、专用设备、物流器具、招标代理、保险经纪等)。
4、公示期限:自发布本公示起48小时
5、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络人:黄敏 电话:13477720812 邮箱:huangm@dfwlg.com
监督窗口联系人:赵勇峰 电话: 027-84289350 邮箱:zhaoyf@dfwlg.com